山西一焦化被处罚100余万元!多次环境违法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293次 更新时间:2025-05-21
决定文书号:市环罚〔2025〕6006号
违法事实:2025年1月6日11时干熄焦地面站排放口点位二氧化硫浓度为81.84㎎/m³(标准值:80㎎/m³),超过标准限制0.023倍,超标1小时。
处罚金额(万元):24.00
处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05-12
决定文书号:市环罚〔2025〕6001号
违法事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分别于2024年11月22日、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通知》,该公司在该其期间内未按生态环境部明确的“严格管控措施”执行,由于该公司属于D级企业,预警期间应提前调整生产计划,延长结焦时间至55小时,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相应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分别调阅2024年11月23日、12月17日至12月19日的推煤装焦时间记录表发现,结焦时间均不达55小时。
处罚金额(万元):8.40
处罚结果:案由:2025年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分别于2024年11月22日、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的通知》,该公司在该其期间内未按生态环境部明确的“严格管控措施”执行,由于该公司属于D级企业,预警期间应提前调整生产计划,延长结焦时间至55小时,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相应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分别调阅2024年11月23日、12月17日至12月19日的推煤装焦时间记录表发现,结焦时间均不达55小时。处理结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罚款八万四千元。
处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05-12
决定文书号:市环罚﹝2024﹞6096号
违法事实:2024年12月9日14时推焦地面站排放口点位二氧化硫浓度为31.06㎎/m?(标准值:30㎎/m?),超过标准限制0.035倍,超标1小时。
处罚金额(万元):27.00
处罚结果:案由:2024年12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4年12月9日14时推焦地面站排放口点位二氧化硫浓度为31.06㎎/m?(标准值:30㎎/m?),超过标准限制0.035倍,超标1小时。处理结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二十七万元。
处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01-13
决定文书号:市环罚﹝2024﹞6092号
违法事实:焦炉未按照环评要求进行机、焦两侧加罩封闭措施。
处罚金额(万元):51.00
处罚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