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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重大人事调整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783次 更新时间:2022-01-0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国神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128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1221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1122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其中袁国强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会议由王祥喜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吕志韧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批准聘任吕志韧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2.授权王祥喜董事长办理聘任总经理的相关事宜。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本次确定的总经理人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同意公司总经理人选。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二)《关于提名吕志韧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吕志韧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3528日)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1.本次确定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确定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吕志韧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3528日)止。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三)《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五)《关于制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六)《关于制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