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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一煤矿被罚300万元!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299次 更新时间:2021-09-28
  生产典型案例曝光 (一)
  为进一步传导安全生产压力,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现将2021年8月份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一、五寨县华联精选超市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
  堵塞安全出口、堵塞消火栓、库房应急照明灯损坏、库房电线裸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整改措施: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四项之规定,给予五寨县华联精选超市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2.督促五寨县华联精选超市有限公司疏通安全出口和消火栓,维修照明灯和库房线路,消除安全隐患。
  二、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2.矿井瓦斯抽采率不符合规定;3.23采区回风进入22采区回风巷。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停产整顿,罚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三、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1.二采区回风斜巷测风站未设置风速传感器;地面空压机房压风机温度传感器未设置报警上限,温度超限时,不能声光报警;8203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一台QJZ12-80 型水泵开关金属外壳未设保护接地;2.新员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曝光问题隐患,形成震慑,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整改、防范事故,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忻州市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二)
  为持续强化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现将2021年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一、宁武县象丰饲料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且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整改措施: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督促宁武县象丰饲料有限公司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宁武县华宇加油站
  员工宿舍通道未设立紧急疏散通道标志牌;紧急疏散通道有杂物堆放。  
  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三、大同煤矿集团忻州同华煤业有限公司
  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  
  整改措施:责令停止作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开展安全“大体检”回头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治理企业事故隐患,严格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