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能源局和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圆满完成了全市炼化焦化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本次监察涉及3家企业。其中,炼化企业2家、焦化企业1家。本次监察的炼化企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焦化企业焦炭单位产品能耗等指标均符合国家、省相关限额标准。
此次监察,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执法服务于民的理念,坚持严格监管与热情帮扶相结合,促进用能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进一步规范了被监察企业用能行为,提升了企业守法贯标意识和节能自觉性,收到良好成效。
按照山东省能源局和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市发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圆满完成了全市炼化焦化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本次监察涉及3家企业。其中,炼化企业2家、焦化企业1家。本次监察的炼化企业单位能量因数能耗、炼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焦化企业焦炭单位产品能耗等指标均符合国家、省相关限额标准。
此次监察,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执法服务于民的理念,坚持严格监管与热情帮扶相结合,促进用能单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进一步规范了被监察企业用能行为,提升了企业守法贯标意识和节能自觉性,收到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