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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焦化企业与钢铁企业进一步融合升级
作者:化小北 来源:煤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1486次 更新时间:2021-06-09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版《办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钢铁产能置换工作将重新启动。

  众所周知,2020年焦炭消费量47017万吨,其中钢铁行业消费40700万吨,占86.6%。化工行业消费8.3%、机械行业消费2%、有色行业消费1.8%、其他行业1.3%。这里面钢铁产能置换影响最大的就是焦化行业。

  新版《办法》将“环境敏感区域”修改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增加了“汾渭平原地区以及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从严从重执行置换政策的区域进一步扩大。除了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外,新版《办法》进一步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根据以上新办法的阐述,钢铁产能布局将会有所调整,随着消费市场布局调整,尤其是新冠疫情爆发的突发事件影响,焦化企业受交通运输影响,产品供应受限,部分企业由原来的原料依赖性布局向消费市场地区扩展。焦钢定点供应和进驻钢企是灵活布局。部门焦化企业甚至聘请钢铁专家团队,针对钢铁的高炉来生产定制化焦炭,运输不进行二次装卸,从焦炉到高炉一站抵达。

  新版《办法》修订后,将促进钢铁行业加快适应为满足碳达峰目标而实施绿色低碳发展的迫切要求,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通过工艺流程结构调整推动减碳降耗已成为“十四五”钢铁行业重要的目标和路径。

  新版《办法》全文对于低碳发展并没有直接阐述,但是通过等量置换鼓励电弧炉炼钢、氢冶金工艺发展,有效提升促进钢铁行业短流程炼钢比例。推动氢冶金技术加快创新发展,进而大幅降低钢铁行业碳排放总量。短流程炼钢应用的废钢已经成为焦炭的重要竞争对手,欧盟与美国短流程炼钢已经达到50%以上,我国仅有10%,所以焦化行业提高服务水平,适应钢企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焦化企业的绿色环保战略将会坚定地实施,通过提高科研投入,走出焦化的低碳发展之路。

  鼓励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焦化企业需要满足大型超大型企业需求,对自身资金、服务水平、产品工艺提出更高要求,规模企业优势凸显,焦化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截至2020年底,前10家钢铁企业粗钢产量占全国比重在40%左右。在煤焦钢这个产业链里,焦化一直是最没有话语权的,近两年效益尚可,但过去十年平均来看,吨利润是最低的,原因就是没有集约优势,集中程度太低,全国煤炭生产企业前十家产量占全国比重在60%左右,焦化前十家产量占全国比重仅有11%左右。焦化行业的龙头企业旭阳集团六五计划产能是3000万吨,并提出“焦炭不落地”计划。

  新版《办法》通过降低涉及兼并重组的钢铁项目减量置换比例,将有效调动企业未来开展兼并重组的积极性,推动实施实质性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为满足市场对资金、工艺、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的要求,焦化行业的兼并重组势在必行,通过产业集中,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市场布局。

  新版《办法》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参照337号文件环境敏感区域的要求进行了量化,即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从文件内容可以看出,新版《办法》对产能置换全部明确了比例要求,大幅提高了减量置换比例,据此推算,未来绝大部分置换项目的冶炼产能将实现减量20%以上。

  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实施对相关行业影响深远,对于焦化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远不止于此。在未来发展中,钢焦联合一体化发展是相互融合和通过调整相互匹配的过程,下游需求市场的良性发展必将提高焦化行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