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1日,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盛天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师宗县人民法院召开。
会议由该案审判长李永军主持。参加会议的有企业管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企业职工代表及依法申报债权的47家债权人等。
由于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涉及企业、职工、债权人等多方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会议邀请了云南盛天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协调小组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列席。
2021年3月26日,师宗法院受理了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盛天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由副院长李永军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杨志华、李想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当天,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管理方案的报告》和《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决定许可云南师宗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继续营业的报告》,云南盛天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待参会债权人提交表决票后择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