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 125 万吨/年炭化室高度 6.25 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的请示》(福裕焦字〔2024〕22 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升级改造项目位于中阳尚家峪钢铁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 2 座炭化室高度 5.5 米焦炉及配套湿熄焦设施,建设 2 座 57 孔炭化室高度 6.25 米捣固焦炉,配套 2×170t/h 干熄焦装置、1×25MW 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改造现有化产、储备煤、焦处理系统等。剩余焦炉煤气用于配套建设 4万 Nm3/h 焦炉煤气制 LNG 项目。项目总投资 13980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34880 万元。
该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审查意见。2024 年 5 月,省发改委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出具了通过“两高”项目审核的意见。2025 年 1 月,吕梁市政府通过了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2025年 1 月,省工信厅出具了项目备案证。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评估报告(晋环研〔2024〕19 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采取焦炉机侧、焦侧加罩封闭措施;采用“密封装煤车+高压氨水喷射配合炭化室单调技术方式”无烟装煤技术;焦炉烟气采取“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措施;装煤、推焦、干法熄焦各地面站采用“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工艺,相关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应收尽收、分质收集,化产区域和油库区等低氧有机废气经压力平衡返回负压煤气管道,高氧有机废气送焦炉地下室配风燃烧。焦炉炉顶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加强大宗物料及产品的运输方式管控。提高清洁运输比例,厂区内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确保物料运输满足清洁运输管控要求。按照两高项目相关政策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应达到环保绩效 A 级水平。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煤气净化产生的剩余氨水、粗苯分离水、煤气管道冷凝液等经蒸氨处理后和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废水、LNG 装置压缩机废水、脱油脱萘冷凝液等生产废水送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与脱盐水站排水、煤气净化循环水系统排水、制冷循环水系统排水、干熄焦余热发电循环水系统排水和余热锅炉排水等清净废水送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分质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浓水送现有提盐工序蒸发结晶。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炼熄焦系统(备煤、装煤、推焦、干熄焦、筛焦)除尘灰、焦油渣、酸焦油、蒸氨残渣及废油渣、污泥、废活性炭等送掺煤炼焦系统进行回收利用;焦炉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灰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设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焦炉烟气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贮存库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计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较大功率的鼓风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应采用加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破碎机、振动筛、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应设置基础减震;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严格落实其它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焦炉烟囱、焦炉焦侧地面站、焦炉机侧炉头烟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七)严格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民分布。你公司要配合中阳县人民政府做好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不得新建住宅、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利用现有 3 座容积为1500m3的初期雨水池,新建 1 座 11000m3事故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再送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配合园区加快 12000m3事故水池建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九)严格落实碳减排措施。项目应采用低能耗设备;充分利用厂区空地进行植树种草,增加绿地碳汇,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减少原料、燃料消耗;加大焦炉煤气上升管、干熄焦等余热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51.76 吨/年、SO2 83.68 吨/年、NOx 107.16 吨/年、VOCs 155.052 吨/年。中阳县人民政府应按照《关于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 125 万吨/年炭化室高度 6.25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及承诺的函》,严格落实倍量削减措施,吕梁市排污许可核发部门在区域削减落实后方可为本项目核发排污许可证。
四、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用地、水利、安全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应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加强执法监管工作指导,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中阳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上述单位也可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中“环评档案”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上述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